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5号文件精神的函
索引号: | ZDDBG20450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216号 |
发布机构: | 厅法规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5号文件精神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3-21 |
省编办:
你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的通知》陕编办发[2014]30号收悉。我厅对做好本次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国发[2014]5号文件中涉及到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共2项,经与我厅海事航运管理机构衔接沟通,此次取消2项为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涉及海航船员、海洋污染两项事项。因我省地域上属于内陆省份,并无与海洋有关的海事航运业务,因此取消的这2项行政审批项目均不涉及我省海事管理工作。
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
国发[2014]5号文件中涉及到交通运输部门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3项,我厅已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承办处室迅速与交通运输部进行了沟通衔接,确保此项业务在下放到省级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后能够顺利开展实施,目前,我厅承办处室已制定出具体承接方案(见附件)。
附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行政审批下放事项承接方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3月19日
分享到: